中国画学院的录取原则
中国画学院
录取原则:
1,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,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;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≥50 分,第二名≥60 分。
2,破格录取: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,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,外语单科降 5 分。
造型学院
录取原则:1,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,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;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≥50 分,第二名≥60 分。
2,破格录取: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,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,外语单科降 5 分。
实验艺术学院
录取原则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造型、媒介语言、创作方案、面试单科≥90 分(150 分制);专业课成绩总分≥536 分,美术史论≥60 分;
建筑学院
录取原则:
1,建筑学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4 分,34 分,260 分);专业课成绩总分在建筑学方向内大排序(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、设计基础、建筑设计的总和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3 分。
2,城乡规划学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4 分,34 分,260 分);专业课成绩总分在城乡规划学方向内大排序(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、设计基础、城市设计的总和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58 分。
3,风景园林学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4 分,34 分,260 分);专业课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学方向内大排序(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、风景园林基础、景观设计的总和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80 分。
4,风景园林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4 分,34 分,255 分);专业课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方向内大排序(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、风景园林基础、景观设计的总和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80 分。
5,艺术设计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成绩总分在艺术设计方向内大排序(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、设计基础、室内设计的总和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80 分。
设计学院
录取原则:录取原则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
专业成绩总分=设计史论 50
+设计基础 50
+专业设计+面试,均为 150 分制计入。
01-13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8 分;14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8 分;
15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93 分;16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2 分;
17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96 分;18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420 分;
19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81 分;20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401 分;
21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8 分;22 研究方向:专业课成绩总分≥371 分。
城市设计学院
录取原则: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,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;专业史论:专业方向第一名≥90 分,第二名≥100 分(150分制)。
人文学院
录取原则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,成绩总分≥335 分(成绩总分计算方法:中国美术史、世界美术史、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,与政治、外语分数相加构成),专业课单科成绩≥60 分;面试≥80 分。
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
录取原则:政治≥36 分,外语≥46 分,国家总分≥335 分;成绩总分≥335 分(成绩总分计算方法: 中国美术史、世界美术史、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,与政治、外语分数相加构成),专业课单科成绩≥60 分;面试≥75 分。
研究生院
录取原则: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≥90 分/60 分(150 分制/100 分制);
其中 02、07 方向美术史论≥50 分。
二,专项计划
少数民族骨干计划
录取原则:国家总分≥245 分,政治≥34 分;汉语≥50 分;
1,中国画学院、造型学院
外语≥30 分,美术史论≥50 分;
专业课(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)≥90 分(150 分制)。
2,实验艺术学院
外语≥34 分,美术史论≥50 分;
造型、媒介语言、创作方案、面试单科≥90 分(150 分制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536 分。
3,设计学院
外语≥34 分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,专业总分≥348 分;
4,城市设计学院
外语≥34 分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,专业史论≥90 分,专业总分≥368 分;
5,人文学院、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
外语≥34 分;专业课单科成绩≥60 分,成绩总分≥320 分。
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
录取原则:
1,中国画学院
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
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,美术史论≥60 分,专业课成绩≥530。
2.城市设计学院
政治≥36 分,外语≥36 分,国家总分≥315 分;专业总分≥327 分。专业课≥90 分
(150 分制);专业史论≥60 分(150 分制)。
对口支援计划
录取原则:设计学院
政治、外语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(36 分,36 分,335 分)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;专业总分≥381 分。
三,港澳台侨、留学生港、澳、台、华侨
录取原则:
1.中国画学院、造型学院
外语≥36 分;美术史论≥60 分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。
2. 实验艺术学院
外语≥36 分;美术史论≥29 分;造型、媒介语言、创作方案、面试单科≥90 分(150 分制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536 分。
3. 建筑学院
外语≥36 分;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。
4.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
外语≥46 分,成绩总分≥198 分(成绩总分计算方法:中国美术史、世界美术史、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,与政治、外语分数相加构成)。
留学生
录取原则: 1.中国画学院、造型学院、设计学院
专业课≥90 分(150 分制)。
2.实验艺术学院
造型、媒介语言、创作方案、面试单科≥90 分(150 分制),专业课成绩总分≥536 分。